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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馬軸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中國軸承網 發布時間:2007/03/28
(浙江省杭州市石祥路208號)
保薦人(主承銷商)
深圳市紅嶺中路1012號國信大廈
第一節 重要聲明與提示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上市公告書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諾上市公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證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機關對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關事項的意見,均不表明對本公司的任何保證。
本公司已承諾將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個月內按照《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特別規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載明"(1)股票被終止上市后,公司股票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繼續交易;(2)不對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規定作任何修改。";(3)董事會在決定對外擔保時,應同時經全體獨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4)股東大會在審議《中小企業板投資者權益保護指引》第二十五所列舉的重大事項時安排網絡投票。"
本公司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書未涉及的有關內容,請投資者查閱刊載于巨潮網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天馬軸承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說明書》全文及相關備查文件。
本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將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關于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股及鎖定的有關規定。
第二節 股票上市情況
一、公司股票發行上市審批情況
本上市公告書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書內容與格式指引》而編制,旨在向投資者提供有關浙江天馬軸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公司"、"發行人"或"天馬股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行字[2007]46號文核準,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3,400萬股。本次發行采用網下向詢價對象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配售")與網上資金申購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其中,網下配售680萬股,網上發行2,720萬股,發行價格為29.00元/股。
經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浙江天馬軸承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幣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證上[2007]33號文)同意,本公司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簡稱"天馬股份",股票代碼"002122";其中:本次公開發行中網上定價發行的2,720萬股股票將于2007年3月28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本次發行的招股意向書、招股說明書全文及相關備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網站(www.cninfo.com.cn)查詢。本公司招股意向書及招股說明書的披露距今不足一個月,故與其重復的內容不再重述,敬請投資者查閱上述內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況
1、上市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
2、上市時間:2007年3月28日
3、股票簡稱:天馬股份
4、股票代碼:002122
5、總股本:13,600萬元
6、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400萬股
7、發行前股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8、發行前股東對所持股份自愿鎖定的承諾
本公司控股股東天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馬興法先生、股東沈高偉、股東馬偉良、股東吳惠仙、股東陳建冬、股東沈有高、股東馬全法、股東羅觀華、股東施議場、股東吳衛東、股東楊永春、股東陳康胤承諾: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
同時作為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沈高偉、馬偉良、羅觀華、陳建冬、吳惠仙、馬全法還承諾:除前述鎖定期外,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所持有發行人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離職后一年內,不得轉讓所持有的發行人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鎖定安排:本次發行中向詢價對象配售的680萬股股票自本次社會公眾股股票上市之日起鎖定三個月。
10、本次上市的無流通限制及鎖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開發行中網上發行的2,720萬股股份無流通限制及鎖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時間
12、股票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薦人: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第三節 發行人、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情況
一、發行人的基本情況
發行人名稱:浙江天馬軸承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Zhejiang TianMa Bearing Co.,Ltd.
注冊資本:10,200萬元
法定代表人:馬興法
住所:杭州市石祥路208號
郵政編碼:310015
董事會秘書:馬全法
電話:0571-88026015
傳真:0571-88029872
經營范圍:軸承及配件的生產、銷售;經營進出口業務
主營業務:通用軸承、鐵路軸承及軸承配件的生產銷售
所屬行業:機械制造
二、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的股票情況
除上述人員外,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持有公司股票。
三、發行人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情況
本公司控股股東為天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馬集團"),目前持有本公司65%的股份。天馬集團成立于1999年2月13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為3301052100862,現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為7,268萬元,注冊地及主要生產經營地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石祥路202號,法定代表人為馬興法。天馬集團在本公司發起設立時,名稱為浙江滾動軸承有限公司,2004年1月8日經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更名為浙江天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04年12月16日經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更名為天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公司經營范圍包括:實業投資;普通機械設備的制造和銷售;經營本企業產品及相關技術的進出口業務;經營本企業生產、科研所需的原輔材料、機械設備、儀器儀表、零配件及相關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經營或禁止進口的商品除外);經營本企業的進料加工和"三來一補"業務。
本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公司董事長馬興法先生。其本情況如下:男,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62年11月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工程師,高級經濟師,中國軸承工業協會常務理事,第四屆和第五屆全國鄉鎮企業家,浙江省第十屆人大代表,杭州市勞動模范,杭州市信用管理協會會長。現任天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浙江天馬軸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杭州天馬軸承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杭州元大機械有限公司董事長,成都川齒傳動機械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德清天馬軸承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成都天馬精密軸承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貴州天馬虹山軸承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其擔任發行人董事長的任期為2005年11月至2008年11月。
四、本公司前十名股東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況
本次發行結束后前10名股東持股情況如下:
五、本次發行后公司股東人數情況
本次發行后,公司股東總數為21,731戶。
第四節 股票發行情況
1、發行數量:3,400萬股
2、發行價格:29.00元/股
3、發行方式:本次發行采用網下向詢價對象配售和網上資金申購定價發行相結合的方式。本次發行網下配售680萬股,發行價格以上的有效申購獲得配售的配售比例0.510434%,超額認購倍數為195.91倍。本次發行網上定價發行2,720萬股,中簽率為0.1632875548%,超額認購倍數為612倍。本次發行網上不存在余股,網下存在115股余股。
4、募集資金總額:98,600萬元
5、本次發行費用共3,525.6萬元,每股發行費用1.04元,具體明細如下:
承銷費: 2,958萬元
保薦費: 100萬元
審計費: 90萬元
律師費: 80萬元
路演推介費:297.6萬元
6、募集資金凈額:95,074.4萬元
浙江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3月22日對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已出具浙天會驗(2007)15號驗資報告。
7、發行后每股凈資產:9.86元/股(以公司截至2006年12月31日經審計的凈資產值加本次募集資金凈額按照發行后股本攤薄計算)
8、發行后每股收益:1.38元/股(以公司2006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按照發行后股本攤薄計算)
第五節 其他重要事項
一、發行人自2007年3月8日刊登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至本上市公告書刊登前,沒有發生可能對發行人有較大影響的重要事項,具體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書刊登日間,本公司嚴格依照《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規范運作,生產經營狀況正常,公司所處行業和市場未發生重大變化。
2、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書刊登日間,發行人未發生重大關聯交易。
3、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書刊登日間,發行人未進行重大投資。
4、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書刊登日間,發行人未發生重大資產(或股權)購買、出售及置換。
5、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書刊登日間,發行人住所沒有變更。
6、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書刊登日間,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沒有變化。
7、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書刊登日間,發行人未發生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8、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書刊登日間,發行人未發生對外擔保等或有事項。
9、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書刊登日間,發行人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未發生重大變化。
10、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書刊登日間,發行人無其他應披露的重大事項。
二、公司2006年度股東大會于2007年3月20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審議通過如下決議:
1、審議通過《2006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2、審議通過《2006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3、審議通過《2006年度財務報告》。
4、審議通過《2006年度財務決算》。
5、審議通過《200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按2006年度母公司實現的凈利潤190,755,482.57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積19,075,548.26元,5%的任意盈余公積9,537,774.13元,其余利潤暫不分配。
6、審議通過《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續聘浙江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公司2007年度的財務審計機構。
三、發行人已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承諾,將嚴格按照中小企業板的有關規則,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個月內完善公司章程等規章制度。
第六節 上市保薦人及其意見
一、上市保薦人情況
上市保薦人: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注冊地址:深圳市紅嶺中路1012號國信證券大廈16-20樓
聯系地址:深圳市紅嶺中路1012號國信證券大廈20樓
保薦代表人:王東暉 范信龍
聯系電話:(0571)85215100
聯系傳真:(0571)85215102
聯系人:王穎 周波
二、上市保薦人的推薦意見
上市保薦人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信證券")認為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符合上市條件,已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出具了《關于浙江天馬軸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薦書》,上市保薦人的保薦意見如下:
國信證券認為,浙江天馬軸承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浙江天馬軸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備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條件。國信證券愿意推薦浙江天馬軸承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擔相關保薦責任。
浙江天馬軸承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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